职工求职时谎称学历被发现,单位将其解雇违法吗?

liukang20242个月前朝阳吃瓜498
本来结业于某专修学院的代某,在填写入职登记表上却谎报结业院校为广东某要点院校。公司发现本相后,以代某求职时有不诚信和诈骗行为为由,对其予以解雇。代某不服,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日前,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均判定承认公司与代某之间的劳作联系现已免除,且公司无需向代某付出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赔偿金等。
3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宏扬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典型事例。上述事例当选。
代某结业于湖南某外语电脑专修学院,但在某科技公司员工入职登记表上填写其结业院校为广东某要点院校,专业为外贸英语本科,曾在佛山某公司带领32个团队,成绩为3亿元。
入职后不久,某科技公司以代某的工作能力、体现和成绩不符合求职要求为由,接连两次对其进行降职降薪处理。后某科技公司在学信网核实发现没有代某的学历材料,经电话向佛山某公司核实还得知代某仅为业务员。故某科技公司以代某求职时有不诚信和诈骗行为为由,对其予以解雇。代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付出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赔偿金等。
东莞市榜首人民法院一审以为,某科技公司招聘的职位为外贸部司理,在不了解应聘者情况下,结业院校及学历等信息对其决议计划具有重要影响。代某入职时填写的教育阅历与其实在教育布景不一致,且工作阅历亦有不实之处,足以误导某科技公司的招聘行为。代某入职后的工作情况也标明,其的确无法担任该职位。因而,代某以诈骗手法使某科技公司缔结的劳作合同无效。故判定承认某科技公司与代某之间的劳作联系现已免除;某科技公司无需向代某付出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赔偿金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表明,诚笃守信作为劳作合同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劳作合同的建立时、实行中、乃至停止后。实践中,求职者的学位、学历和工作阅历往往是用人单位给其组织职务和付出薪水的重要依据。劳作者凭仗假学历、假工作阅历与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归于诈骗行为。本案确定劳作者以虚伪求职信息误导用人单位签定的劳作合同无效,向社会传递了诚信求职理念,保护了工作商场的公正、调和、安稳。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规章 通讯员 林晔晗、汪育玲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规章广州日报·新花城修改: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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